日前,柳州交管城中大队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起无证驾驶违法案件。一辆桂AA3号牌宝马小轿车驾驶人在经过公共视频卡口时,多次刻意遮挡面部,行为异常。交警部门随即展开调查,最终确认驾驶人系黄某。 经查,黄某违法经历较多。2021年9月,她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被禁止在五年内重新申领。但她并未吸取教训。2023年8月,黄某因无证驾驶再次被查处并受到处罚。此后,她仍抱有侥幸心理,通过遮挡面部试图躲避电子监控记录。 然而,此做法并未得逞。2026年1月23日,黄某驾驶该宝马车再次经过公共视频卡口时,被电子设备清晰抓拍。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应的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构成风险。 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以制止违法行为并纠正其侥幸心态。 该案也反映出,当前交通管理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立体监控体系,企图规避监管的行为难以长期得逞。同时,个别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值得警惕。驾驶证被吊销意味着驾驶资格被依法取消,在此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是对法律规定的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此案再次反映了科技手段在交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随着技术不断升级,侥幸心理难以成为逃避处罚的“护身符”。营造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既需要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也离不开每位交通参与者对规则的尊重与遵守——方向盘前的每一次守法选择,都是对生命安全的郑重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