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各地法院持续推进立案便利化和线上办理改革,通过容缺受理、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等举措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推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但也有个别诉讼参与人试图借制度便利,通过虚构住所地、伪造交易信息、虚列被告等方式,人为制造地域管辖连接点,把原本不属于某地法院管辖的纠纷引入“选定的主场”,以达到“就近起诉”“减少奔波”的目的。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在审查一起彩礼返还纠纷立案时发现,原告代理律师提交的住所地证明与事实不符。经法院释明提交虚假材料、作虚假陈述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该代理律师承认,为选择本地法院管辖而伪造了对应的证明。
当“走捷径”的侥幸心理遇上健全的司法监督,这起案件提醒所有诉讼参与者:司法改革的便民利民导向,并不意味着对规则底线让步;在法治建设更加精细化的阶段,只有各环节都守住程序正义,才能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正义不迟到”的初衷。正如法律界人士所指出,便利与规矩并非对立,而是现代司法体系不可或缺的两面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