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家庭成员跨省工作居住成为常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沉睡”与部分家庭医疗负担上升并存的矛盾日益凸显。
以往个人账户资金主要服务本人,尽管此前已在家庭范围内探索共济,但在跨省场景下,资金如何安全、便捷、合规地支持近亲属就医购药,仍是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
此次通知聚焦跨省共济的制度安排和操作路径,意在让个人账户资金更高效地服务家庭保障需求,同时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原因:从制度演进看,职工医保自建立以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个人账户使用政策,推动其从“个人使用”向“家庭共享”拓展:先是将使用范围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继而进一步扩大至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扩围的背后,既是对家庭互助传统和现实医疗支出的回应,也反映出医保信息化水平提升为全国范围互联互通提供了技术条件。
与此同时,跨省共济涉及参保关系变动、资金流向监管、清算链条衔接等关键环节,必须通过统一平台、统一规则来实现可追溯、可管控,避免出现资金被挪用、套现或权益混同等风险。
影响:政策落地后,群众最直接的获得感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家庭内部保障能力增强。
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并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有助于缓解老人慢病用药、子女跨省就医等场景下的现金压力。
其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通过跨省共济打通地区壁垒,可在更大范围内盘活个人账户资金,减少因家庭成员分散而造成的闲置,提高资金配置的适配度。
其三,制度边界更清晰。
通知强调个人账户共济仅是资金共享,不改变报销资格、待遇与政策,双方仍须使用各自医保凭证按规定享受待遇,即“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这一表述既回应了公众对便利性的期待,也强化了对冒名就医、违规结算等行为的风险提示。
对策:为确保跨省共济“便利与安全并重”,通知在管理机制上提出更细化要求。
一是共济关系管理更规范。
跨省共济适用对象明确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同时允许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适应多子女家庭、赡养链条较长等现实需求。
二是共济额度设定更明确。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由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并实行虚拟额度管理,严格执行基金账户管理规定,不得将医保基金实际拨入个人医保钱包。
此举有利于在不改变基金账户属性的前提下实现授权使用,降低资金转移带来的风险。
三是清算路径更清晰。
跨省共济资金参照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并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同步开展,既提高结算效率,也便于监管部门开展全过程监测与风险预警。
前景:从推进节奏看,跨省共济已在部分地区依托医保钱包功能实现试点应用,具备推广基础。
随着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体系的成熟,以及各地规则衔接不断细化,跨省共济有望进一步提升覆盖面和可用性。
下一步工作重点预计将集中在三方面:其一,强化政策宣传与操作指引,降低老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使用门槛;其二,完善风险防控与数据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现等行为,守住基金安全底线;其三,持续优化跨省协同机制,推动经办流程更简、更快、更稳,确保“能用、好用、放心用”。
按照当前工作进度,相关部门力争年内实现全国范围跨省共济,这将进一步提升医保制度对跨区域家庭结构的适配能力。
从"个人保障"到"家庭共济"再到"全国联通",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的每一步都折射出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本温度。
在老龄化加速与医疗需求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让13.6亿参保人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这场涉及万亿资金的改革实践,正在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