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好基层病种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强调,从2026年3月起,要给参保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为实现这一目标,两个部门决定把一批适宜在基层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列为基层病种,通过医保支付政策的倾斜,引导大家先去基层就医,再根据病情需要有序转诊,让医疗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这些病种时,个人的待遇不受影响。 对于基层病种的遴选,需要遵循几个重要原则:临床路径要清晰、诊疗规范要明确、主要是在基层医院治疗、费用要相对稳定且医保基金能够承受、还得兼顾群众的就医习惯和基层的服务能力。这次发布的是江西省第一批基层病种目录(附件),里面列出了具体的病种范围。DIP付费的统筹区可以参照这个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和结算数据进行筛选。具体来说,可以先收集病种、初步筛选一下、再请专家论证,最后把重要事项报备上去。DRG付费的统筹区也能按同样的原则来操作,或者参考目录中的主要诊断和手术信息进入DRG核心组后进行调整。 这次政策实施后纳入基层病种的医疗费用结算时,不用设医疗机构调节系数。结算分值是在参考目录里的次均住院费用基础上由各统筹区测算出来的。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病种费用的监管和监测评估工作,防止出现分解住院或升级诊断的情况;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功能定位开展诊疗活动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医疗机构也要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这个通知从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如果以后国家有了新的关于基层病种的政策规定,各地都要严格遵守执行。附件里详细列出了第一批基层病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