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针对公司与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事提出了系列信息披露要求。这个举措反映了监管部门对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合作事项的严格把关态度。 根据公告,亚辉龙与脑机星链于2026年1月6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亚辉龙间接持有脑机星链4%的股权。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披露脑机星链的主要技术路线、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以及产品所处的研发或商业化阶段,并评估其自身是否具备推进后续研发或商业化所需的各类资源。这些要求旨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和发展潜力。 在协同性分析上,上交所要求亚辉龙结合自身主营业务,说明双方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销售渠道诸上的协同性,并分析合作开展市场推广的可行性。这一要求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战略合作实质性和合理性的关注。同时,问询函还要求公司结合脑机星链的产品研发进展,说明双方未来签署后续推广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以及预计开展市场推广和取得涉及的分成收益的最早时间。 研发合作上,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相关拟合作领域的在研项目名称、研发进展及预计用途,并说明开展合作研发的具体领域、合作方式和公司预计投入金额。问询函还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在研项目和双方技术路线,分析合作研发的可行性,并补充说明双方签署具体研发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这些细致的要求确保了合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关注的是,问询函还涉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上交所要求亚辉龙说明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公司业绩和资金状况,分析开展相关合作对现有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进而评估合作的合理性。这一要求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在业绩承压背景下进行战略调整的谨慎态度。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披露未来拟对脑机星链进行股权投资或资金支持的具体安排和形式,这涉及到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股东权益保护问题。 在内幕交易防控上,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对外披露,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查。这一要求是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从监管逻辑看,上交所的问询函体现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高标准要求。脑机接口技术作为前沿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商业化不确定性。这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与相关企业的合作需要经得起市场和监管的检验。问询函的多个维度涵盖了技术、市场、财务、合规等上,形成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框架。
这个事件反映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审慎态度;上市公司在探索新兴技术时,既要保持创新活力,也要做好风险管控和信息披露,才能实现科技与资本的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