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必须得带班下井

煤矿领导必须得带班下井,这事儿定了。这是为了让各级领导把井下作业盯紧点,及时发现那些乱七八糟的隐患和违章行为,好让生产顺利进行,别出乱子。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规定,结合咱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这个办法,请大家照着办。 带班人员主要是矿长、总工程师还有各个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矿长每个月下井带班不能少于5次,还得组织1次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会。其他人也得保证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5次。 要是实在没法去带班,得跟调度中心或者矿长请假。调度中心会找人顶班,同时更新计划。无论如何每班必须得有个领导下去盯着。 早中夜班各有各的时间范围,交接班的时候得在井下把情况说明白。升井后还得把经过和处理情况都记下来。调度中心负责排好下个月的班。 带班领导要重点检查采煤掘进那些危险的活儿,比如探放水、巷道贯通之类的。要跟工人一起下井上去才行。发现问题赶紧整改解决不了的得上报调度中心。 遇到险情马上喊停产撤人!必须保证人员都能跑到安全的地方。 记录得填得清清楚楚。如果井下没人干活儿就不用非带这个班了。 调度中心要把大家下井的情况公布出来接受大家监督。 在井口要挂牌子公示带班情况。 每月底考核带班人员一次结果报矿长看。 不遵守规定的罚钱:擅离职守的一次10000元;次数不够罚300元;不按时交接班罚款500元;不写记录罚100元。 这个活儿干得咋样直接跟安全绩效挂钩严格考核。认真负责的给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