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

张静雯在东南网2月27日发表的报道提到,福建地区从3月1日起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还有新就业形态人员开放生育保险的参保。为了推行这个政策,省医保局等部门发布了新的《通知》。《通知》里面说了,只要是在福建省具备条件的统筹区内,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们,就能参加生育保险。这个政策调整的好处是,这些人在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同时,也能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一旦参加了生育保险,大家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待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次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也有了优化。灵活就业人员领取津贴的时候,会根据自己连续参保的时长来获得相应的待遇。还有一个消息是,3月10日开始,福建医保部门还会把一些和生育支持紧密相关的妇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比如输卵管镜检查。这是给大家更多政策支持的举措,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