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系统以海洋生物为基础,渔业资源既是沿海地区民生与产业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关键变量。
近年来,受近岸开发强度加大、环境压力上升以及资源利用方式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海域渔业资源结构性矛盾凸显:优质渔业资源偏紧、栖息地碎片化、食物链稳定性受到扰动,一些珍贵濒危物种面临更高生存压力。
如何在保障渔业生产与守护生态底线之间找到更优解,成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从原因看,海洋渔业资源具有再生性,但再生能力受制于栖息地质量与种群补充效率。
若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关键生境退化,种群补充链条就可能出现断点。
同时,近岸海域承载多元功能,航运、养殖、旅游等活动叠加,带来水环境波动与栖息空间挤压。
由此,单纯依赖自然恢复往往周期较长、效果不稳定,需要通过科学的资源修复与生境营造措施加以支撑,并在社会层面形成更广泛的保护共识。
在这种背景下,广东“十四五”期间将增殖放流的生态功能置于突出位置,持续优化放流物种结构,组织各地在相关水域放流水生生物约13亿单位,既包含水生经济物种,也覆盖海龟、中国鲎、黄唇鱼等珍贵濒危物种。
与过去更强调数量相比,当前放流工作更强调“放什么、怎么放、放到哪里、放后如何评估”的科学闭环,目的在于提高种群补充效率,促进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
广东还在每年6月6日组织开展“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推动形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相关调查评估结果显示,增殖放流平均资源贡献率达到2%以上,渔民满意度超过90%,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态修复与生产收益的协同效果。
增殖放流之外,生境修复同样是提升资源承载力的关键抓手。
广东推动建设传统人工鱼礁型海洋牧场,共创建13个传统人工鱼礁型海洋牧场,覆盖海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投放礁体1.7万余个,养护型海洋牧场数量居全国前列。
人工鱼礁通过提供立体栖息空间和躲避场所,促进饵料生物繁衍,进而改善鱼类活动与繁殖条件。
监测评估表明,投礁后礁区生产力明显提升,浮游生物密度提高1至9倍,多样性指数提高7%至54%不等;渔获结构中优质鱼类占比上升,渔民增收与渔业增效较为明显,同时带动休闲渔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这些数据从侧面说明,修复“海底家园”有助于增强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为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更稳定的生态基础。
从影响看,放流与海洋牧场建设的综合效应不仅体现在渔业产出,更在于提升水域生态功能、改善水环境质量与优化生物群落结构。
对沿海地区而言,这类措施有助于缓解资源衰退带来的产业波动风险,推动传统渔业从“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对社会治理而言,通过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活动与科普传播,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海洋保护意识,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支撑、共同受益”的治理格局。
面向下一步,海洋渔业资源保护需要在“数量修复”基础上迈向“系统修复”。
一方面,应继续坚持以生态效益为先,推进放流物种结构优化、放流区域精细化管理与全过程监管,强化放流效果评估与数据支撑,提升资源贡献率与生态稳定性。
另一方面,应统筹生境修复与空间管控,科学布局海洋牧场与人工鱼礁,避免同质化建设和局部过度集聚,形成与海洋功能区划、近岸生态红线相衔接的修复网络。
同时,进一步完善渔业资源养护与执法监管协同机制,加大对珍贵濒危物种及关键栖息地的保护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绿色转型,拓展休闲渔业、海洋科普等生态友好型新业态,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能力。
综合判断,随着增殖放流从“规模扩张”转向“精准增效”,海洋牧场从“点状建设”转向“网络化布局”,广东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增效与社会共治的良性循环。
尤其是在珍贵濒危物种保护、近岸生境恢复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框架下,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将进一步增强,为建设“海上新广东”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
从“向海索取”到“与海共生”,广东的实践印证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
在全球海洋治理背景下,中国正以科学施策、多元共治的智慧,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东方方案。
这片蔚蓝疆域的可持续发展,仍需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持续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