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一部电梯”引出“同一栋楼”的治理难题。
记者了解到,该楼栋电梯加装项目于2024年6月启动,历经听证、协调等程序推进,并在达到法定表决比例后继续实施。
2025年3月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26年2月13日电梯投入使用。
电梯启用后,曾明确反对的业主张某提出愿意按既定分摊方案补缴约1.9万元,希望取得电梯卡并正常使用,但电梯筹备相关方以“多数住户反对”为由未予发放。
张某随后将楼内十余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诉请包括补缴后享有使用权,并就采光通风、隐私安宁等损失提出按月补偿与赔偿请求。
目前案件由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宣判。
原因——利益差异叠加情绪对立,公共决策更需精细化安排。
受访住户与当事人各执一词。
张某表示,反对加梯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其一,电梯及连廊可能对其房屋采光、通风造成遮挡;其二,平层入户与连廊抬高设计带来视线穿透,厨房、卫生间等空间存在被路过邻居看到的隐私风险;其三,担心施工对墙体、地基造成影响,带来潜在安全隐患。
记者现场看到,从连廊位置确可观察到其室内部分区域,当事人已加装遮挡设施以减少影响。
而多名业主认为,张某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持续表达反对意见,沟通与协调耗时较长,项目推进一度受影响,其他业主投入了较多时间与精力;电梯建成后再补缴并使用,易被视为“坐享其成”。
在此背景下,张某提起诉讼进一步加剧对立情绪,使原本可通过协商化解的问题走向对抗。
影响——从“一梯之争”看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张力。
加装电梯是适老化改造的重要内容,能够提升老年群体出行便利和住房品质,也是城市更新中“微改造”的高频事项。
但实践中,电梯增设往往牵涉楼栋结构、采光通风、噪声影响、隐私保护与费用分摊等多重利益。
此次纠纷折射出两个层面的挑战:一是公共设施属性与出资机制之间的张力。
电梯增设多以居民集资方式推进,容易在“谁出钱、谁受益、谁承担影响”之间形成认知差异。
二是程序合法并不等于矛盾自动消解。
即便表决、报批等手续齐备,少数业主对切身权益的担忧若缺乏充分回应,仍可能在建成后以使用权、相邻权等形式集中爆发,影响邻里关系和基层治理秩序。
对策——坚持依法依规与实质公平并重,推动矛盾在前端化解。
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电梯增设于共有区域,通常应视为楼栋共有设施。
实践中,若仅因前期持反对意见就完全剥夺其使用权,可能引发对业主基本权利的争议。
多地相关判例也显示,法院在公平原则框架下,往往倾向于在反对业主补足合理分摊费用后,确认其使用权,以兼顾出资人利益与共有权人的基本需求。
同时,反对意见并非天然等同于“阻挠”。
对“合理异议”与“恶意阻挠”应加以区分:前者聚焦采光、通风、隐私、安全等实质权利,需通过方案优化、技术减损、补偿机制予以回应;后者若存在恶意破坏、无理拖延并造成损失,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治理层面,业内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应进一步完善“前端协商—技术评估—风险告知—补偿安排—后续管理”闭环机制:一是加强第三方评估与方案比选,对遮挡、噪声、视线影响等形成可量化的说明;二是对受影响较大住户建立更具可操作性的补偿与减损措施,如增设遮挡、优化连廊视线、完善施工监测与质保;三是对补缴入群、后续使用、维修分摊等建立统一规则,减少“建成后再谈”的不确定性;四是引入多元调解与基层法治力量,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降低对抗成本。
前景——以更透明的规则与更细致的协商,为城市更新夯实社会基础。
属地街道办表示已多次组织调解,后续将继续推动双方沟通,争取尽快化解纠纷。
从现实看,此类纠纷的出路仍在“依法裁判”和“协商修复”两条路径的衔接:司法裁判有助于厘清权利边界、统一规则预期;基层协商则有助于降低对立情绪、修复邻里关系。
随着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类似争议或将更频繁出现。
各地在推进民生工程的同时,需把权利保护、程序正义与利益平衡做得更细、更实,让公共项目真正成为增进福祉的“加分项”,而非社区关系的“分裂点”。
加装电梯关乎出行便利与民生福祉,更是一场对社区协商能力与法治化治理水平的检验。
把共有权益讲清楚、把相邻权影响算明白、把补缴与分摊规则写具体,才能让“少数人的顾虑”得到正当回应,也让“多数人的改善”更可持续。
对老旧小区更新而言,工程完工不是终点,规则与共识的建立,才是让民生工程真正落地生根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