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源原料不同待遇,税负错配抑制高值化路径。 在多地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过程中,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利用方式已形成相对清晰的政策支持体系。但调研中有企业反映,使用芦苇、农作物秸秆等原料,经气化、重整、合成等工艺生产甲醇,虽然同样属于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却在税收优惠目录中覆盖不足,结果是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反而承担更重税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鸿据此建议,将生物质制甲醇纳入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范围。
在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政策创新需要跟上技术迭代。周鸿代表的建议指出,当前部分绿色产业政策存在“扶旧限新”的倾向,关键在于建立更动态、更精准的政策调节机制。这不仅关乎一个细分产业的成长,也关系到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的完善。随着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更好衔接,绿色产业链的培育和生态文明建设将获得更有力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