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涉案公司在从事药品市场推广服务过程中,通过向医疗机构医生支付好处费的方式谋取交易机会,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秩序,损害患者和医保基金合法权益。
据查,2023年1月,涉案公司与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承接某达肝素钠注射液在上海地区的市场推广业务。
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包括市场信息收集、学术推广活动组织及营销策划报告撰写等。
然而,涉案公司并未依规开展正当业务,而是采取利益输送手段拓展市场。
调查显示,为增加药品销量,涉案公司销售推广总监向某三甲医院生殖免疫科医生承诺,只要开具涉案药品即可获得好处费。
2023年全年,该公司通过个人微信转账方式分4笔向涉事医生支付费用共计35046元。
在此期间,该医生累计开具涉案药品18275支,涉案公司则从上游企业获取市场服务费用逾86万元。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公司采用给予医师财物的手段增加药品销量、谋取服务费用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药商业贿赂是医药领域久治难愈的顽疾。
其本质是通过不正当利益输送影响医生处方权,将药品销售从临床价值和产品质量的正当竞争,异化为高返点、高回扣驱动的恶性竞争。
这种行为不仅干扰正常诊疗秩序,更导致药品价格虚高,最终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承担不合理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个案。
部分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价格虚高空间,既未形成企业正当利润,也未投入产品创新和质量提升,而是沦为不当竞争的筹码。
若不及时整治,将持续侵蚀医保基金安全,对合规经营企业形成逆向淘汰效应。
针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正在构建多维度治理体系。
2020年,国家医保局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法院判决、行政部门查处的医药购销行贿案件涉及企业开展失信评级,并采取限制挂网、限制配送等约束措施,让违规企业付出应有代价。
本案中,上海市药事所接到案源信息后,依规对涉案配送企业启动信用评价程序,要求其指证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主体。
根据配送企业提供的销售合同、发票等材料,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穿透追溯至药品生产企业,启动相应信用评价程序。
这一做法体现了全链条追责的监管思路,有助于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信用评价制度的深入实施,正在重塑医药行业竞争生态。
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使违规成本显著提高,合规经营企业的市场环境逐步改善。
同时,这也向全行业传递明确信号: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竞争优势终将被清算,唯有回归产品质量和临床价值的正道,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医药购销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任何以不正当利益撬动处方权的行为,最终都会损害患者权益与公共资源安全。
此次案件的查处与信用评价联动,传递出清晰导向:市场竞争必须在法治与规则之内进行。
推动医药行业从“营销驱动”转向“价值驱动”,既需要监管持续加力,也需要企业、医疗机构与从业者共同守住底线,让合规成为最具竞争力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