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摊主开了5000元的罚单,就因为她在自家宰了一头猪拿去卖。结果还没开张,猪肉就被

云南砚山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文盲摊主杨某艳开了一张5000元的罚单,就因为她在自家宰了一头猪拿去卖。杨某艳今年48岁,住在江那镇狮子山村。她花了2960元买了一头猪,打算切成10.5元一斤的五花肉卖,算下来刚好能回本。结果还没开张,猪肉就被没收了,还被罚了5000元。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大家都觉得有些不近人情。 执法人员给出的理由是,猪肉上没检疫印章和动物检疫证明,也没有销售台账。虽然这是杨某艳的头一回违法,但按照规定还是没收了342.8斤猪肉,并罚款5000元。杨某艳夫妻觉得特别委屈,为了交罚款还找亲戚借了5000元钱。 云南滇章律师事务所的张具堆律师觉得这处罚太重了。他说行政处罚法里有规定,初次违法又没造成实际危害的可以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这头猪根本没卖出去也没进入市场流通,所以罚这么多钱不太合适。他建议执法人员可以先用警告或者限期整改的方式来处理。 杨某艳家其实挺困难的。大儿子在外打工没回家,小儿子还有先天性心脏病,丈夫身体也不好。她文盲不懂法,只想赚点生活费贴补家用。村干部也说她家确实是生活困难户,政府已经给了救济。 到现在为止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没给出正式回应。他们说没收的猪肉暂时放在仓库封存着还没销毁呢。如果家里确实有困难可以去找民政部门申请救济。 大家对这事的看法也不一样,有人觉得法律得有人情味儿,不能因为没钱就随便罚人家;也有人觉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穷就不罚了。其实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员怎么把握尺度吧。 像这种自宰自卖的情况在农村也挺常见的,执法资源有限但民生需求又多样。要想真正解决问题还得提前做好普法工作、批量检查商品、建立容错机制还有帮扶渠道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