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创新诉讼挑战美国FCC决定 就被列"受管制清单"提起上诉

北京时间2月25日获悉,中国高科技企业大疆创新已启动法律程序,正式起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案件核心在于2025年12月FCC将大疆产品列入"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企业清单的决定。这是中国企业针对美国政府技术管制措施的最新法律行动。 法律文件显示,大疆指控FCC的决定存在双重缺陷:程序上未遵循正当原则,实质上缺乏确凿证据。需要指出,FCC在长达287页的管制令中,未能提供任何具体技术评估报告证明大疆设备存在安全风险。业内专家指出,此举延续了美国政府近年来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系统性打压策略。 该禁令直接影响美国本土超过400万无人机用户。数据显示,全美90%的商用无人机市场、85%的农业植保作业依赖大疆设备。禁令发布后72小时内,美国电商平台无人机销量激增320%,部分地区出现配件断货现象。亚利桑那州农业技术协会负责人透露,当地75%的精准农业项目使用大疆设备,"短期内没有任何替代方案"。 从产业格局看,大疆在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占有率达78%,其专利布局覆盖37个技术领域。法律界人士分析称,本案关键争议点在于《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案》的适用边界——该法案本用于监管通信基础设施,却被扩展至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这种扩大化解释可能违反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此次诉讼并非孤立事件。2024年以来,大疆已三次通过法律途径挑战美国政府的不利决定。前两次针对国防部"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的诉讼虽未胜诉,但推动了涉及的行政程序的透明度改革。本次选择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起诉颇具战略意义——该法院历来对行政权力扩张持审慎态度,2018年曾否决特朗普政府对华为的部分禁令。

技术产品的安全治理需要事实依据与可核验标准,更需要遵循法治程序与市场规律。以泛化安全概念推动限制性措施——短期或能制造“确定性”——长期却可能侵蚀公平竞争与创新活力,最终成本由企业、用户与社会共同承担。回到证据、程序与规则本身,才是减少对立、稳定预期、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