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到4月,有个女子王某到上海去玩,她没工作也没钱,却在短短一个半月里,跑了20多家酒店、温泉馆和洗浴中心。每一次住店,她都有自己的小算盘:要么提前在房间里放蟋蟀搞卫生问题,要么退房前使劲抓挠皮肤弄出过敏样。有时候商家发现她在入住前就已经过敏了,她还是赖着要免单或赔钱。商家要是解释两句,她就用给差评、报警、陪看病、赖在店里不走、甚至和刚开业的商家吵架这些手段来逼人家就范。有些商家怕麻烦也怕影响名声,就只好认栽把钱退了。到了公安局问话时,王某承认自己本来就有皮肤过敏,故意抓挠制造症状来要钱。她还上网查过消费纠纷的法律条文,想避避风头。 普陀区检察院接手案子后发现,王某的事情跟普通的消费者维权纠纷不一样。虽然有好几家商家的线索被查出来了,但每次金额都不多,证据也比较零散。检察官给警方提了建议,让他们重点调取王某的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的证言还有监控视频。警方照着办扩大了排查范围,最后把犯罪事实弄清楚了一共20起。其中有17起都是免单或者退款的,金额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 检察官审查了证据后认定王某犯了寻衅滋事罪。从动机上讲,她一个月内换了好几个地方住店就是为了要钱;从行为上讲,她用威胁、施压、滞留这些手段逼商家妥协。这种行为既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也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 检察官跟她讲道理的时候告诉她法律后果是啥。面对铁证如山,她认了罪也认罚了,还说愿意把钱退回来赔偿人家。2026年2月2日,普陀区检察院就以寻衅滋事罪把王某给起诉了。3月6日那天案子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场就判了:给王某定了个寻衅滋事罪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还提醒大家: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没错,但绝对不许有人拿维权当借口做违法的事儿。市场经济想好好发展就得有规矩有秩序。要是有人想通过报警要挟、纠缠滋扰这些不正当手段去占人家便宜、扰乱社会秩序,那肯定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