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写成的诗,本身就有一种音乐的节奏。特别是咱们说话时带出来的腔调,简直能变成另一种修辞手法。白居易写月亮时,一口气用了“寥落”、“干戈”和“流离”这三个读起来声音相同的词,还有“田园”、“骨肉”这些叠音的词,这几句读起来像敲鼓一样响亮。郭沫若的诗呢,句子结尾押韵也很讲究。他写天上的牛郎织女时,第二句和第四句都用了双音节的词,像拍节器一样稳当。峻青写海边夜晚时,用了“绵绵”、“慢慢”、“轻轻”这些叠音词,把画面变成了旋律,让读者还没看到海,耳朵就先被海水“抱住”了。李白的《早发白帝城》里把平仄玩成了鼓点,上一句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下一句是“平平仄仄仄平平”,读起来就像敲鼓一样有节奏感。朱自清在《荷塘月色》里让“缕缕”、“密密”和“脉脉”这些叠音词一起跳舞,还有“仿佛”、“渺茫”这些双声词和“闪电”、“宛然”这些叠韵词交替出现,把视觉和听觉都点亮了。有时候一个字的选择也会影响整个句子的氛围。比如马车走过原野时用“声音”比用“声响”更好,因为“声音”更贴合上文的“细微”。四字格的句子也很有节奏感。比如写孩子的句子里把“蓬松的头发”改成“头发蓬松”,就和后面的“脸带笑容”对齐了,末字还同韵。汉字的诗性从来都不只是把形容词堆在一起,而是让每一个字都踩在心跳的节奏上。当你学会让词语自己唱歌的时候,文字就能穿透时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