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有个叫刘女士的,给春树律师报了个喜:官司打赢啦!合同给解除了,把对方的所有请求都驳回了。刘女士是在2026年3月24日通过微信跟春树律师说的。那时候她特别高兴,说跟你说个好消息,我的案子赢了,合同解除了,对方什么都没要着。刘女士的公司跟一个姓曹的男子合伙做生意,从2019年一直做到了2024年。后来俩人因为意见不合闹了矛盾,那个曹先生就想办法让刘女士退还他合伙的100万元。他在打官司的时候说这笔钱不是合伙的钱,而是股权转让款。他在诉状里列了三条:第一条是让他们解除合作协议;第二条是让刘女士和她的公司把100万退给他;第三条是让她们付这个案子的受理费。刘女士当时也挺急的,想起来以前春树律师帮过她。就委托春树律师来处理这件事。春树律师把案子仔细研究了一下,觉得那男的是恶意起诉,他们俩明明就是合伙关系。于是春树律师就跟团队一起帮忙打官司。过程中,春树律师还找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民商法教授来参与,还让刘女士当面去请教教授。曹某是把刘女士和她的公司一起告到法院去了,所以春树律师又找了南京那边专门做民商法诉讼的团队律师来帮忙。经过两次庭审,法院最后认定那100万是合伙的财产,大家也都一起干过活儿。法院觉得在没清算之前就把钱要回来没有道理,所以没支持曹某的请求。最后法院在2026年3月24日下了判决:确认曹某跟刘女士的公司在2020年3月20日签的合作协议在2026年1月13日解除了,驳回了曹某其他的请求。这个案子的受理费是13800元,全是曹某出。 刘女士一边感谢春树律师一边说,“我接下来还有几个官司都交给你和你们团队去办吧。” 她还说等春树律师回北京的时候她一定要去送锦旗请你们吃饭。 她说她本来都准备输了、甚至做好最坏的打算了,“没想到找到你们团队后事情居然反转了。” 她非常激动,“真的太感谢这几年来一直对我的帮助了!” 刘女士还跟春树律师说:“我还有几个朋友的公司想找法律顾问,你能不能帮忙安排一下。” 她觉得平时有个法律顾问很重要,“出了事再找律师就来不及了,还会多花钱!” 春树律师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平时多请教咨询律师能增强法律意识和常识,“企业经营离不开法律人士。”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有必要聘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