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整治虚拟货币乱象 明确境内有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

问题——炒作升温叠加价格巨震——风险外溢加大。近期——围绕虚拟货币交易、“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等概念的市场炒作时有出现,部分平台以“低门槛、高收益”为噱头吸引参与,风险加速向公众扩散。2月5日前后,虚拟货币市场出现明显回调,多种主流币种价格大幅下挫,杠杆交易引发连锁爆仓,有关损失与纠纷增多。一些投资者遭遇平台无法登录、资金难以提现等情况,反映出虚拟货币交易链条中信息不透明、规则不清晰、资产安全缺乏保障等隐患,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苗头值得警惕。 原因——“非货币”属性决定高风险,缺乏信用支撑与法律保障。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偿性,价格主要受市场情绪、炒作资金与技术叙事推动,波动幅度往往较大。同时,相关交易跨境化、匿名化特征明显,容易与非法集资、洗钱、博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交织。所谓“稳定币”也不必然稳定,其稳定性取决于发行机制、储备资产质量与信息披露水平,一旦出现挤兑、储备不足或信用危机,风险可能迅速暴露。至于RWA代币化等概念,若缺少真实资产确权、充分信息披露与合规交易框架,容易沦为包装炒作工具,演变为“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动”。 影响——既损害群众财产安全,也冲击金融管理秩序。对个人而言,价格剧烈波动叠加高杠杆机制,容易造成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损失,甚至引发家庭财务压力。对市场秩序而言,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可能诱发资金跨境异常流动、支付结算风险以及违法犯罪滋生,对反洗钱、外汇管理和金融稳定形成干扰。更值得关注的是,若风险通过社交平台扩散并带动群体性投资冲动,可能出现“羊群效应”,导致损失集中爆发,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必须对相关活动保持从严态势。 对策——联合发文重申“严格禁止”,释放从严处置与协同治理信号。此次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依法取缔,并强调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此表态延续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取向,也针对跨境平台渗透、概念翻新、链条隐蔽等新情况作出更有针对性的部署。下一步治理重点在于:一是压实平台和机构责任,加强对引流、推广、支付通道、技术支持等“外围服务”的穿透式监管;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建立对非法活动的快速识别、快速处置、快速追责机制;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提高公众识别能力,减少被“暴富神话”误导;四是依法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切断资金链、利益链与传播链。 前景——监管态度一贯明确,市场将从“炒作驱动”转向“合规约束”,投资者需回归理性。回顾政策脉络,从2013年明确比特币等为特定虚拟商品、不得作为货币流通使用,到2021年对交易炒作风险作出系统部署,再到此次多部门继续强调依法严处与跨境服务禁令,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监管逻辑较为清晰: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法定货币是唯一法定支付工具,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与维护金融稳定始终放在首位。可以预期,随着监管穿透力度增强、违法成本提高,相关“借壳”“换名”式炒作空间将进一步收窄。对公众而言,应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认识到高收益往往对应高风险甚至违法风险,远离虚拟货币及其变种概念炒作,避免成为风险承担者和受害者。

防范金融风险没有终点,关键在于持续完善与动态应对。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从风险提示到依法打击再到全面禁止,说明了在新形势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坚定态度。虚拟货币的涨跌起伏也提示我们,脱离实体经济、缺乏真实价值支撑的投资标的难以长期稳定。投资者唯有保持理性、提高警惕,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更好保护自身利益。下一步,国家将继续坚持禁止性政策立场,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涉及的违法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