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6·9”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4名责任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6月9日晚,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发生一起致命爆炸事故。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现场,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一栋民房倒塌,周边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78.58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当晚22时30分许,施工单位在进行非开挖水平定向钻作业时,回拖电力套管束发生导向错孔,导致现场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泄漏的燃气在空气中扩散,遇到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使用的手机产生的电火花,最终引发爆燃。该连串的事件链条表明,事故并非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多个环节安全管理缺失的结果。 深层次的原因分析表明,该事故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典型案例。设计单位在没有勘察资料的情况下就开展工程设计,这为后续施工埋下了隐患。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招投标承诺,现场监督检查严重不到位。专业分包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再分包,打破了施工管理的规范链条。施工单位本身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了违章野蛮施工的方式。建设单位未委托工程监理,也未实行自我管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燃气管道保护的各对应的方在施工现场的监护也不到位。此外,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也存在明显漏洞。 这若干问题的叠加,最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调查报告显示,泉州飞凡穿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控人黄建彪等4人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事故责任已上升到刑事层面,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 在行政处理上,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负责人、经理郑某东等19名有关公职人员被给予党内、公司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3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政府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这些处理措施涵盖了刑事、行政、纪律等多个层面,反映了对安全生产责任的严肃态度。 事故调查组在报告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这对于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很重要。这些措施将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

安全生产容不得"差不多"和"走过场"。一场事故往往是多处隐患叠加后的集中爆发,任何一个环节的失守都可能把风险推向不可控。以调查促整改、以问责促落实,更要以制度促长效,把对生命的敬畏写进工程建设的每一道程序、每一次监督和每一项管理细节之中,才能以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