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介服务合同领域纠纷呈现高频与易激化特征,争议多集中在“是否构成违约”“中介服务是否完成”“佣金与违约金是否应当支付”等关键点。
一旦双方沟通失序,矛盾容易从经济分歧演变为信任对立,诉讼周期拉长、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当事人交易预期与市场秩序。
此次发生在南阳宛城的纠纷中,房屋委托出售后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成交,引发佣金与违约责任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被推至诉讼边缘。
原因:一方面,房地产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委托、看房、带看、撮合、信息匹配等环节难以量化,服务贡献度不易被直观感知,导致对“履行程度”的判断差异较大;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在签订独家委托时对合同条款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容易出现“签时重效率、事后重成本”的心理落差。
同时,市场交易节奏快,委托关系与个人渠道并存,若缺少清晰的沟通与证据留存,一旦产生争议就容易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影响:若纠纷进入对抗性诉讼轨道,不仅增加当事人时间与经济负担,也可能带来情绪对立升级,影响后续正常交易与合作关系,甚至诱发连锁争议。
对司法系统而言,类似“小额、同类、易反复”的纠纷若大量涌入,会占用审判资源,影响案件办理效率。
更重要的是,基层治理层面亟需通过前端化、柔性化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以降低社会摩擦成本、维护交易秩序与公众法治预期。
对策: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对案件进行适调性评估,在征得双方同意基础上启动先行调解,将纠纷分流至调解员处处理,体现了“能调尽调、先调后审”的工作思路。
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对立情绪强、主张冲突大的情况,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听取诉求、核对事实、梳理争点,先稳情绪再谈规则。
在释法层面,围绕民法典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结合合同条款逐项明晰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引导当事人形成对法律后果的稳定预期;在情理层面,既客观评价中介机构前期投入与劳动,也充分回应委托人对交易自主与成本可控的关切,通过换位思考促使双方从“输赢思维”转向“成本—收益”理性选择。
调解员还从长远合作角度提出建议,促使当事人把一次纠纷的解决与未来交易安排统筹考虑,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避免矛盾反复。
前景:先行调解的价值不仅在于“快”,更在于通过规则引导与关系修复实现“案结事了”。
从治理现代化角度看,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是基层法院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随着矛盾纠纷类型持续多样化,先行调解需要进一步制度化、专业化与标准化:例如在中介合同纠纷中强化格式条款风险提示与证据指引,推动调解与行业规范、诚信建设形成合力;同时加强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提升协议履行率与可预期性,以更低成本实现更稳固的权利救济与社会秩序维护。
宛城法院表示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
这个中介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化解,启示我们司法工作不仅要守护法治底线,更要在维护权利的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
基层法院通过创新多元解纷机制,让矛盾在诉讼之前得到化解,让纠纷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情理兼顾的解决方案,这正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生动写照。
这种"法理+人情"的融合,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和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