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干警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以司法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当前,随着县域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环境治理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协调问题更受关注。

如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守住生态红线、提升生态承载能力,既考验治理体系,也需要法治保障形成稳定预期、刚性约束与长效机制。

原因: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外部性和长期性,单靠倡议和自觉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污染行为与破坏行为;另一方面,基层治理实践中仍可能存在责任链条不够清晰、违法成本偏低、修复机制不够完善等现实问题。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需要通过审判执行、普法宣传与协同治理,推动“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担责”落到实处。

影响:在此背景下,镇平县人民法院于3月12日组织干警志愿者赴植树点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强化生态文明理念。

活动现场,干警分工协作、挥锹培土、扶苗浇水,完成树苗栽植。

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安在劳动间隙与干警交流指出,植树既是公民义务,也是司法队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应有担当;在审判执行中要持续筑牢生态法治屏障,推动形成尊法守法、护绿增绿的社会氛围。

通过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延伸到日常工作与社会参与之中,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获得感和对法治权威的认同感。

对策:植树造林是增绿扩绿的重要抓手,但生态治理的根本之策仍在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院工作可从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规则供给与裁判引领。

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替代性修复等制度工具,提升违法成本,增强震慑效应。

二是推动多元协同与治理闭环。

加强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作,畅通线索移送、鉴定评估、修复验收等环节衔接,促进“发现问题—依法处置—修复到位—长期管护”形成闭环。

三是注重普法宣传与行为引导。

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推动企业和公众提升守法意识,把“事后追责”与“事前预防”贯通起来,让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与行动自觉。

前景:随着“双碳”目标持续推进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将更加突出系统性与精细化。

基层法院在服务县域发展中,既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也要当好绿色发展的护航者,通过更加严格的司法保护和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释放出鲜明信号: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久久为功的社会参与,更需要稳定有力的法治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

镇平县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机关的社会责任,展现了法治工作者的担当精神。

展望未来,法院系统应继续强化生态法治意识,在审判执行中筑牢生态保护的法治防线,同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