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宣布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提交审议。此重要立法举措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分散立法导致的重复、不协调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亟需通过系统性立法提升环境保护效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正是对这一现实需求的回应。 从实践基础看,生态文明已写入宪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构建起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框架。但各单行法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影响法律实施效果。此次法典编纂不是简单汇编,而是对现有制度的深度整合与升华。 在具体编纂方式上采取"适度法典化"策略:一是将现行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等主体法律直接纳入;二是对流域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项制度进行要旨提炼;三是对气候变化应对等新兴领域作出原则性规定。这种安排既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又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 分析人士指出,这部法典的出台将提升环境立法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一上通过统一标准消除执法冲突,另一方面以明确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力。特别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转型诸上,法典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展望未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有望实现三个转变:从分散治理到系统治理、从末端治理到全过程管控、从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这将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为建设美丽中国筑牢法治根基。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永续发展。以法典形式统摄生态环保制度,不仅是对既有法律的重新整合,更是面向未来的一次制度再出发。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完善和实施,依法治污、依法护绿、依法促转型将更加有据可循、更加协同有力,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