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不幸的6月里,张某把自己名下的楼房租给了高某,让他做酒店生意。没过多久,高某就找来包括郑某在内的几个工人装修。结果在2025年7月,郑某在清理垃圾时不小心把阳台底下通往河道的铁板掀开,摔了下去没救回来。事后当地公安机关出了证明,记录了全过程。死者家属和高某谈妥后,高某给了30万元赔了款。 可钱赔了没多久,2025年10月,死者家属还是把房东张某告上了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他们觉得张某作为房主,得对郑某的死负责,要他再掏50万元赔偿。面对这场官司,张某辩解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在承租人实际控制期间出了事他不用管。 平邑县人民法院接手后仔细看了案子。他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房子已经被租客占有着,房东就不用对第三方受伤负责。这房子早在2025年6月20日就租给了高某,而郑某出事是在7月。所以在法律上,这时候房子的义务已经转给了承租人。 另外法院也查了一下房东作为建筑物所有人的责任。按照法律,要是房屋倒塌塌了才要赔偿。但这次事故是郑某自己掀开铁板掉下去的,根本不是房子有质量问题。而且高某已经给了钱赔了死者家属。 最后法院判郑某家属败诉。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房东有责任。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这次案件也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房东在租房子前要检查房子安不安全;租客收房和装修时也要小心点;特别是干活的时候得做好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