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中药饮片企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款冬花被重罚,监管再释严惩信号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汇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款冬花,被处以罚款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51.8元,没收非法财物2.35公斤,罚没合计62.442万元。该处罚决定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5〕2-83号。根据处罚信息,该企业于2024年1月生产的款冬花(批号240101)在监督抽检中被检出不符合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涉及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作出上述处罚。

药品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此次处罚再次提醒行业必须守住质量底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需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更有力的监管措施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也需要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共同维护中医药的口碑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