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诉迪士尼肖像权纠纷案引关注 主题乐园游客权益保护再成焦点

问题:一次游园消费引出“先拍后告知”的争议 据当事人陈述——2024年12月16日——他上海迪士尼“创极速光轮”项目结束后,被工作人员提示屏幕会滚动展示游客瞬间照片,游客可付费购买,单张价格118元;当事人称,现场未见明确的“同意拍摄/同意购买”确认环节;而在表示不购买后,又被告知“照片已生成,概不退换”。其最终支付费用购得照片。事后,他认为园方在肖像的制作、保存及可能的商业化使用上告知不足、授权不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删除涉及的照片、赔礼道歉并退还购款等。 原因:告知不充分叠加格式条款,“默认同意”易引发权利冲突 园方在回应中引用入园须知等内容,主张游客入园即视为同意园区拍摄,并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此类告知是否达到“显著提示、充分说明、可自由选择”的标准;其二在于:以“入园即同意”作为通行条件,是否对消费者选择权构成不当限制。 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保护有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利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经营者拟将抓拍影像用于付费销售或其他商业目的,通常更需要清晰、可追溯的授权路径。另外,在文旅消费场景中,游客往往不会逐条阅读篇幅较长的入园须知;提示若字号过小、位置隐蔽或不够醒目,容易出现“写了但没看见”的情况。随着抓拍、生成、展示、售卖形成闭环,如果缺少“可拒绝、可删除、可追责”的机制,矛盾更容易集中爆发。 影响:不仅关乎118元,更关乎行业规则与公众安全感 从个体看,当事人强调其诉求不只在于费用本身,更在于避免肖像继续被留存、复制或流转。对公众而言,景区、乐园抓拍售卖已较为常见,涉及人群广、频次高,一旦规则不清,容易引发对人格权益与消费公平的担忧。尤其在家庭游客、未成年人较多的场景中,影像呈现方式、保存期限、第三方访问权限等问题,都与个人权益保护直接相关。 从行业看,此类纠纷反映出文旅消费从“体验收费”向“衍生服务收费”延伸后,经营边界需要更明确。2019年,曾有法学院学生因安检翻包问题与迪士尼发生争议并以调解方式结案,推动园方在安检与自带食品规则上作出调整。舆论普遍认为,个案走向各有事实基础,但对经营规则的“示范效应”值得关注:企业在提升效率、开发增值产品的同时,应同步完善合规设计,避免通过“一揽子条款”将成本与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对策:从“能拍”走向“该怎么拍”,关键在明确授权与可控退出 受访法律人士建议,针对抓拍及衍生销售,经营者可从程序与技术两端完善: 一是强化显著告知。在入园环节、项目排队区、拍摄点位等多处设置清晰提示,说明拍摄目的、使用范围、保存期限、购买与否的区别以及拒绝方式,避免用冗长文本替代有效提示。 二是落实“明确同意”。对拟用于销售的影像,建议设置清晰的确认动作,例如在屏幕端提供“同意拍摄并展示/同意购买”等选项,做到可选择、可撤回、可记录。 三是建立删除与申诉通道。对拒绝购买或提出异议的游客,应提供便捷的当场删除、后台核验及时限处理机制,并对信息安全进行审计,降低二次传播风险。 四是审视格式条款的合理性。涉及权利让渡、责任限制等内容,应依照法律要求进行提示和说明,避免以“入园即同意”替代真实授权,确保条款公平、透明、可理解。 前景:司法裁判或将进一步厘清“体验服务”与“商业使用”的界线 本案将于9月20日开庭。业内人士认为,法院对“告知是否充分、同意是否真实、使用是否超范围”等问题的认定,可能为文旅场景下的影像权益保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参照。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升温、影像采集能力不断增强,行业从“卖体验”走向“卖内容”是趋势,但技术越便捷,规则越需要清晰、合规越需要前置。对经营者而言,尊重人格权益未必意味着更高成本,反而可能通过更透明的流程提升信任度与复购率;对监管与行业组织而言,也可结合典型案例推动标准化指引,进一步明确服务边界。

一张照片的价值,不应只由标价决定,也要看是否尊重个体权利;把“明确同意”落实到流程中,把“退出机制”设计得可用,把“影像管理”做到可控,才能让游客在被记录快乐的同时,不必担心影像被擅自留存或流转。对文旅行业而言,守住肖像权与人格尊严的边界,既是法律要求,也是赢得长期信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