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司法部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通报的数据显示,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司法行政系统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纠治涉企行政执法中的“四乱”等突出问题,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另外,执法监督的精准性和问题识别能力同步提升,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两项数据一降一升,折射出规范化、精准化治理正在从“控增量”走向“提质量”。 问题:涉企检查过多过频、随意性强,曾是影响企业预期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执法中存在检查事项重复、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个别人员还可能借执法之名行扰企之实,导致企业迎检负担加重、正常经营被打断,进而影响市场活力与社会预期。对企业而言,最直接的感受是“时间被占用、成本被抬高、风险被放大”;对治理而言,过度依赖高频检查也容易造成执法资源浪费,甚至削弱执法公信力。 原因:此轮专项行动之所以把“规范涉企执法”作为重点,既源于稳预期、促发展的现实需要,也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密切涉及的。经济运行越是承压,越需要以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而行政执法越贴近市场主体,越需要在权力边界、程序规则、监督制约上形成可感可及的约束。专项行动聚焦纠治“四乱”,本质上是针对执法权运行中的自由裁量不当、程序不严、监督不力等深层问题进行纠偏,通过制度化手段压缩随意空间、减少重复扰动,推动“以查代管”“以罚代管”等惯性做法向依法监管、精准监管转变。 影响:涉企行政检查总量下降33%,意味着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外部干扰明显减少,有助于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从而增强投资信心与创新动力。同时,发现问题比例提高18.5个百分点,说明执法监督不再简单追求“次数”和“覆盖面”,而更强调“命中率”和“有效性”,有利于把有限执法资源投向风险更高、问题更集中的领域,提升治理效能。更重要的是,这种变化向社会释放了清晰信号:规范执法不是“放松监管”,而是“提升监管质量”;减少不必要检查并不等于放任违规,而是通过规则更明确、程序更严密的方式实现更有效治理。 对策:推进规范涉企执法,需要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一是更厘清检查权边界,推动检查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强化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二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落实依法检查、规范取证、文明执法等要求,做到“无事不扰、必要必查、查必规范”。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与纠错机制,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畅通企业反映渠道,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四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提升执法能力和纪律意识。会议披露,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对监狱干警和3.9万名司法所长开展全覆盖政治培训,并连续多年举办高规格律师培训班、实现党员专职律师全覆盖培训,这些举措有助于把政治要求、法治理念与职业操守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为规范执法提供人员与作风保障。 前景:随着规范涉企执法从“阶段性整治”向“制度化治理”延伸,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降检查数量、提监督质量的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可以预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有关部门将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与精准监管的统一,更加注重执法透明度、可预期性和社会监督的结合。对企业而言,稳定的规则和可预期的执法,能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长期投资和创新投入意愿;对治理体系而言,执法越规范、监督越有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就越能在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中体现出来。
司法行政系统的这些改革成效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减少行政干预,更需要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规范执法、强化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系统正在探索一条既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又能维护法治底线的新路径。这种平衡的实现,需要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制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展望未来,司法行政系统应继续巩固已有成果,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