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通报一批次猪肉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核查处置:追溯源头、召回整改并强化主体责任

一、问题发现:抽检检出禁用药物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知,对辖区经营者韦昌旺开展核查处置,并于近日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通报显示,横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抽样编号为XBJ25450127637630292的生鲜猪肉样品进行检验,氯霉素实测值为0.55微克/千克。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氯霉素属于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因此该批次猪肉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氯霉素为广谱抗生素,长期或过量摄入可能引发骨髓抑制等健康风险,我国已明确禁止其用于食品动物。本次检出也再次提示养殖环节用药规范仍需加强。 二、原因分析:问题源自养殖环节 经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认定,涉案生鲜猪肉系韦昌旺于2025年11月17日从外部渠道采购,用于销售经营。调查结果显示,氯霉素来自养殖环节的违规用药,并非经营者在流通销售过程中人为添加。 调查期间,当事人配合执法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核查,韦昌旺采购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供货商有效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符合食品经营者法定要求。执法机关据此认定,当事人对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确不知情,主观上无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为桂南横市监不罚〔2026〕3号。 三、影响评估:链条前端风险仍需关注 本案虽以不予处罚结案,但暴露的问题值得重视。经营者依规完成查验,仍难以及时识别上游养殖环节的违规用药,说明部分食品安全风险更多集中在源头环节。 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养殖、屠宰、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失守都可能导致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此次事件中,供货商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未能反映真实状况,也反映出产地检验检测在覆盖范围和核查力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四、整改对策:落实召回与进货把关 针对本次事件,韦昌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一是张贴召回公告,对检验不合格批次生鲜猪肉实施召回,减少问题产品继续流入消费环节;二是继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对供货者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的核验;三是完善内部质量管控要求,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同时,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合规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禁止经营含有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用农产品,并持续规范采购行为。 五、前景展望:加强溯源与协同治理 从更长远看,降低此类风险,关键在于将监管进一步向源头延伸。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养殖环节违规用药的整治力度,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向养殖端覆盖,从制度层面减少违规用药发生的空间。

这起案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个案例参考。如何在依法监管与保护守法经营主体积极性之间把握尺度,考验监管能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既要守住市场端监管关口,也需要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