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现货市场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

当前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电力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不断上升,新能源装机规模迅速扩大,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供需结构和调节需求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个背景下,如何通过更有效的市场机制形成价格、引导资源流动、提升系统灵活性,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现实课题。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围绕健全电力市场功能、建设现货市场、推动市场主体入市、强化市场衔接等关键环节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推动现货市场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传递出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信号。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性强,电力供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均衡更加突出。以中长期合约为主的传统交易安排在反映实时供需、激励灵活调节上存不足。部分地区价格信号不够敏锐,难以及时反映尖峰与低谷的系统成本差异;不同市场间的交易时序、价格形成与结算规则衔接不畅,影响经营主体对价格信号的响应,制约了电力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三个上:其一,电力商品意义在于瞬时平衡、不可大规模储存的特性,决定了实时价格对系统运行的重要性。其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关键期,新能源占比上升对调峰、调频、备用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缺乏清晰有效的分时价格与实时价格信号,灵活性资源难以获得合理回报,投资动力不足。其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跨省跨区要素更顺畅流动,电力作为基础性要素,交易规则和市场机制的统一性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改革可从三个维度观察。保供上,现货市场强调实时价格发现与供需调节,有助于用电高峰、来水偏枯或新能源出力偏低时,及时反映电力稀缺性,引导机组增发、负荷削减或外购电补充,提升保供的主动性。文件同时强调在落实各方电力保供责任的前提下,稳妥推动用户参与省间现货交易,反映了市场化与安全性并重的政策取向。在降本上,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后,价格将更准确地反映系统成本,促使发电侧优化运行、用户侧优化用电时段,推动削峰填谷,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促转型上,分时价格与现货价格信号叠加,将推动储能、可调负荷、需求响应等资源加快发展,为新能源高比例消纳创造条件,助力能源结构优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几项关键举措:一是全面建设现货市场,突出实时价格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推动发用两侧各类经营主体全面参与市场报量报价,通过充分竞争形成更有效的价格信号,提高调度与交易协同效率。三是加强现货市场与其他市场在交易时序、价格、结算诸上的衔接,减少不同市场间的规则摩擦,使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功能边界更加清晰。四是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引导经营主体优化发用电行为,激发系统灵活调节潜力,完善灵活性资源的收益机制。 从发展前景看,推动现货市场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意味着现货交易从试点探索向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制度化运行迈进。随着市场规则健全、信息披露与监管体系同步健全,跨省跨区交易的深度与广度将更提升,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用户侧参与度提高将成为重要变量,更多工商业用户、售电公司等主体通过报量报价、需求响应等方式参与,供需调节将从源侧为主逐步走向源网荷储协同。同时,现货价格波动性对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有关主体需要完善中长期合约配置和风控机制,监管部门也需强化对市场操纵、恶性竞争等行为的治理,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

此次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既是应对能源转型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创新。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不仅关乎电力行业的提质增效,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协同共进的重要实践。改革成效将直接检验我国在复杂形势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