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权力寻租与资本市场违法交织,损害政治生态与市场秩序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24年10月,赵金云在担任多项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由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探矿权申办、涉税问题处理、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409万余元。
同时,2018年6月至2022年3月,其利用在工作中获悉的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亲友证券账户多次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额人民币702万余元,卖出后非法获利人民币30万余元。
该案折射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将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工具,并将不正当利益延伸至资本市场领域,影响公平竞争与市场信心。
二、原因:制度约束与监督链条仍需织密,家风不正与利益勾连易诱发风险 从案件呈现的时间跨度看,受贿行为持续多年、涉及事项类型多,反映出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一旦监管不到位,容易形成“项目审批—资源配置—人事调整”等多点位寻租空间。
与此同时,案情显示赵金云单独或与其丈夫包东红共同实施相关受贿行为,且利用家庭成员所处岗位带来的便利条件进行利益输送,这提示在一些领域,“家族式”利益勾连与权力资源交织,可能使腐败隐蔽化、链条化。
内幕交易部分则说明,个别掌握信息优势的人员纪法底线失守,企图借内幕信息实现“低风险获利”,不仅违反证券监管规则,更侵蚀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
三、影响:破坏营商环境与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冲击社会公平预期 一方面,围绕工程项目、探矿权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权钱交易,容易导致“谁送礼谁中标”“谁有关系谁获批”等不良导向,扭曲市场竞争机制,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营商环境评价与投资预期。
另一方面,涉税问题处理、职务调整等领域的权力寻租,破坏依法行政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损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资本市场方面,内幕交易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扰乱价格发现功能,不利于形成稳定透明的市场生态。
对此类行为依法惩治,有利于释放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清晰信号。
四、对策:以制度建设与监督执纪贯通协同,压缩权力寻租与信息套利空间 从治理层面看,应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审批、涉税事项办理、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强化全过程留痕、闭环管理和风险预警,推动审批、监管、执法相互制衡。
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接受请托等易发问题,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健全财产和利益申报、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等制度,推动家风建设与廉洁教育常态化。
针对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违法,要完善敏感信息管理与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跨部门线索移送与数据比对,提升对“亲友账户”“绕道交易”等隐蔽方式的识别能力,形成对信息套利的高压震慑。
五、前景:以从严惩治与从宽政策相结合,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法院一审判决显示,对受贿与内幕交易行为依法数罪并罚,同时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体现了依法惩治腐败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导向。
判决同时指出,赵金云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和大部分内幕交易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彰显法律威严,也有助于推动更多涉案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配合追赃挽损,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权力运行将更加规范透明,市场秩序与政治生态也将持续向好。
赵金云案的审结,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又一重要战果,也是深化标本兼治的典型案例。
它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也预示着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将更加注重治本之策。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只有始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