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人员遇伤害如何认定?职业伤害保障明确“执行订单期间”边界

近年来——外卖配送等新业态快速增长——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问题随之凸显;恶劣天气中穿行的骑手、深夜仍在送货的配送员,面临的职业风险较传统行业更集中、更高频。由于用工形式较为特殊,这类群体一旦发生职业伤害,往往在责任认定与维权上遭遇障碍。以某平台骑手刘某为例,其在暴雨天气执行配送任务时摔伤,平台以“双方仅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反映出新业态用工模式下职业伤害认定的现实复杂性。对此,《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作出明确规定:只要伤害发生在接单至任务完成的履职时段内,且与履行服务内容涉及的,即应认定为职业伤害。 法律专家指出,该政策跳出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框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一上,将“工作场所”延伸至“执行任务必经场所”,回应了配送途中意外伤害难以界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明确伤害认定不以“是否完成订单”为前提,避免因任务中断而影响基本保障。政策同时强调,平台企业不得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等方式规避法定责任,为规范平台用工行为设定了清晰边界。 维权程序上,政策设置了明确时限:事故发生后90日内,劳动者或其亲属可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待遇申请,减少因平台迟延处理带来的维权成本。数据显示,自该办法试行以来,全国已有超过2000例新业态职业伤害案件得到处理,累计赔付金额达1.2亿元。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持续扩展,新业态从业者规模预计将突破8000万人。有关部门表示,正研究将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更多新兴职业纳入保障范围,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业内人士建议,平台企业应完善风险管理,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优化派单机制等举措,降低职业风险,落实应尽责任。

新业态的活力来自千千万万奔波在路上的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的关键不在于“名分”如何界定,而在于能否对真实发生的职业风险作出及时、有效、可落实的制度回应。把握“履职期间、因履职受伤”的认定逻辑——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畅通劳动者申请渠道,才能让创新的商业模式与基本的劳动保障同向而行,为新业态健康发展筑牢更可靠的安全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