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北京受了男朋友的伤,最后身体都不能自理了,这事开庭了

最近,一个叫小玲的女子在北京海淀受了男朋友杨某的伤,最后身体都不能自理了,这事开庭了。大家都特别关注这种情侣同居关系中的安全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小玲和杨某是在2022年底通过朋友认识的。杨某说自己在北京开公司,对小玲特别关心,俩人很快就在一起了。2023年2月,小玲就同意了杨某退租一起住进去了。但是,他们在一起才几个月,关系就变得很紧张。2023年7月的时候,小玲怀疑杨某隐瞒了一些事情,就想看看他的手机,结果在争抢手机的过程中被对方打伤了双手。医生检查说她神经痛、胳膊肿了一大堆毛病。虽然这次受伤挺严重的,但是小玲当时没多想,还以为是意外呢。杨某后来还写了保证书说要改好,还给小玲付医药费还去看望她的父母。这种表现让小玲觉得他真的认识到错误了。直到2024年开始,杨某一直催着要结婚登记,还想把小玲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小玲这才发现杨某以前因为侵犯别人的信息被判过刑,而且还有个孩子没告诉他。2024年7月,两个人因为手术的问题又吵了起来,这次杨某又动手打了小玲的腿,导致她没法走路了。小玲回忆说,在打人的时候他还威胁说要把她折磨到残废。这次受伤后,小玲就只能靠七旬的父母照顾她了。因为怕再挨打,她趁杨某不在家的时候换了锁把门锁上了,然后报案给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说自己被打了。公安机关也已经受理了这件案子。这个案子挺让人深思的:施暴的人总是用感情控制、隐瞒信息和假装悔过这些手段来迷惑受害者;暴力行为还常常伴随着经济控制和限制人身自由;受害者因为害怕、依赖感情或者社会压力就不敢早点求助。法律上也有规定了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也是违法的。这次案件审理不仅是为了给小玲讨回公道,也给社会上怎么预防和处理这类事情提供了参考。大家都要支持受害者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