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残疾职工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实处

刘欣雨在南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理的资料显示,南京税务发布的关于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的政策,实际上给企业设置了四道门槛。要想享受到工资100%的加计扣除,企业得把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落实到实处,不光得签满一年,还得让残疾人在岗位上实打实干活。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要求企业把当地的五险一金给每位残疾人缴足,并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数额不能低于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了让残疾人能上岗工作,企业还得准备好必要的设施。 这意味着企业平时在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时候,只需把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据实算进去就行;等到年度终了要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再把这部分工资按规定去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具体操作上,企业还得把留存备查资料准备好。比如要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非现金支付工资的凭证、残疾职工名单及证件、还有合同协议都备齐。 潘兢炜、林渊博和张璐三位审核人员提醒大家,有些情况是不能享受优惠的。比如合同签得不够一年或者没签合同;没给员工缴够五险一金;把本该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也加到工资里去扣;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走银行转账发钱;或者是场地设施不行、员工压根没上班。 综合整理这些信息后由南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发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