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刚审结了一个涉仿真玩具枪买卖的案子,把法治营商环境这个话题也给扯了出来。这事儿的起因是被告人聂鹏立、刘新被抓,被关了279天,检察院后来又撤诉了。法院在决定书里说,这枪虽然是用气打的,但是动能大了点,算上了枪支。庭审的时候,大家觉得他俩心里可能知道这是仿真枪在卖,打出去的是水弹没啥大威力,也没出什么大娄子,按理说不该罚得太重也不该太轻。一审判决两人分别判了三年和二年缓刑,没收6660元违法所得。结果二审一看觉得案子没查清楚,证据也不够硬,就把案子退回去重审了。重审的时候检察院又不干了,说还没新证据证明他俩是故意卖真枪的,而且枪到底能不能改装成更危险的还说不清。 最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聂鹏立和刘新。这两位老哥现在把国家赔偿申请交到了法院门口,要求赔回被关279天的损失。他们算了一笔账:平均每天关8小时算是限制了自由,再加上精神损失费一共要26.5万多块钱(总共大约13267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