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济南市历城区市民刘某经社交平台接触到卖家郭某,对方宣称有“全新LV新款小邮差”,刘某便在二手交易平台下单,花了1.72万元购买了这个包,还另外支付了109元的验货宝服务费。拿到商品后,验货报告显示商品符合品牌工艺标准,可是刘某仔细检查发现包包的边角有问题。他提出退货,但遭到郭某拒绝,郭某坚称商品是全新的没有瑕疵。等到商品自动确认收货后,郭某直接把刘某拉黑,双方沟通彻底中断。2025年1月,刘某将这只包转卖给了别人,再次送去验货。这次的报告虽然还说符合工艺标准,但新增了“植鞣革补色护理”的细节描述。刘某看到这个结果后非常愤怒,立即联系了郭某要求退货退款,再次遭到对方拉黑。没办法,刘某只能把事情闹到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历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郭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可是郭某把包说成“全新”,实际上这个包经过了植鞣革补色护理。郭某没有把这个关键信息告诉刘某,这就构成了履约瑕疵。最后法院判决,郭某得把1.72万元货款退还给刘某(刘某收到钱后把包包还给郭某),还要赔偿损失和资金占用费。鲍山法庭庭长刘克峰表示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风险也很大。这个案子里原告虽然最后通过打官司拿到了退款和赔偿,但整个过程耗时耗力非常不值得。他提醒大家在网上买东西尤其是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谨慎小心。买之前要看清楚商品描述多问问细节问题尽量选择正规的平台交易还要保留好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