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抢劫未遂,两个男的动手勒脖子捂嘴了,说明已经开始压制刘女士反抗了

要说这事儿,你绝对想不到有多惊险。就在常州,刘女士看完演唱会正准备回家,刚上车,突然一个穿代驾服的男子就冲了进来。他说电动车没电了,求刘女士捎带他一程。刘女士本来还在犹豫,想着小区门口都有监控,也就没多想就答应了。谁知道车开到门口,那家伙突然动手了!他一下子勒住刘女士的脖子,还用浸了东西的布条捂她的嘴。刘女士拼命挣扎也没用,就在这时候她灵机一动,装成被迷晕的样子。趁着那家伙放松警惕,她赶紧下车大声呼救,这才好巧不巧碰到了巡逻的警车。警察火速赶到现场,当场抓住了郑某和张某。这两人早就合谋好了,专门在高档商圈盯着那些开豪车的单身女性下手。他们不光偷偷装了GPS跟踪,还准备了迷药和刀具,就打算把人迷晕然后抢劫财物。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们之前还在常州和扬州干过类似的事儿。 首先,这两个人妥妥地构成了抢劫罪。按照刑法规定,只要用暴力、威胁或者别的方法强行抢东西,那就叫抢劫。抢劫分手段和目的两部分。手段包括打人、吓唬人或者用其他办法让人家没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压根不知道反抗。目的就是拿走人家的钱物。在这个案子里,那两个男的把刘女士的脖子勒住、用布条捂口鼻,就是想把她迷晕后动手抢钱。这就符合抢劫罪的所有条件了。 不过这案子还有个说法。因为刘女士及时喊人把警察招来了,两个男的没抢到东西就被抓了。这时候怎么定他们的罪呢?其实这叫抢劫未遂。只要犯罪分子开始动手实施能让对方反抗不了的行为就叫着手;如果最后把东西拿到手了才叫既遂。这两个男的已经开始动手勒脖子捂嘴了,说明已经开始压制刘女士反抗了。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呢?根据法律规定,抢劫罪一般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罚款。对于没抢成功的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轻多少得看具体情况。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判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张某五年三个月。 这事儿多亏了刘女士反应快才没让坏人得逞。所以大家平时得注意安全防范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