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红高粱》剧组原本把女主九儿这个角色定给了史可,他们甚至给她量身定做了加宽三码的棉袄。结果就在拍摄即将开始的时候,巩俐从广州赶到北京试戏,几分钟的时间就把一切推翻了。史可原本接了一部投资400万的电影《杀手情》,而《红高粱》的预算还不到50万。多年后,张艺谋在节目里提到这个故事时说巩俐比史可“更有味道”。但史可本人并不觉得遗憾,因为她觉得《红高粱》当时的条件实在是太艰苦了。张艺谋那帮人灰头土脸地在山东种高粱,而另一边的电影有金鸡奖导演坐镇和400万资金支持。这个选择在今天看来或许显得“反人性”,但实际上这是史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她当时更相信确定性和眼见为实,选择了自己认为更稳妥的《杀手情》。 事实证明《红高粱》大获成功,拿到了柏林金熊奖,票房也很不错,巩俐也因此成为了国际影后。而《杀手情》很快就被人们遗忘了。很多人替史可感到惋惜,觉得她“一手好牌打得稀烂”。但其实这正是她聪明的地方,她没有被光环冲昏头脑,而是选择先保证自己能生存下去。这就像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虚无缥缈的未来而放弃了手中的稳定工作一样。人生不是一次豪赌就能决定胜负的,而是无数次选择的叠加。 史可后来在《过把瘾》《血色残阳》中证明了自己的演技实力。她没有成为“巩皇”,但却活成了自己人生的主角。这个决定背后最大的赢面在于她的勇气和坚持。别再问“史可是不是错过了全世界”,真正该问的是在每一个岔路口你是否有勇气为自己的选择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