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新举措:以常态化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是当前乡村工作的重要课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但防止返贫的任务仍然艰巨。

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仍需增强,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金融支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此,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旨在从金融层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成果巩固拓展。

这一举措的出台,既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中央关于乡村全面振兴部署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这充分体现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化帮扶的政策转变,反映了我国脱贫工作从阶段性目标向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升级。

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提出了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

首先,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准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生产。

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将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灵活、更加精准的信贷支持,帮助他们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自我造血功能。

其次,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的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这将有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的产业活力,形成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良性互动。

在区域支持方面,意见建立了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这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和针对性,确保金融资源向最需要的地区和群体流动。

在重点领域投入上,意见强调要做好粮油生产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

同时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保障农业全产业链金融需求,扩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金融供给。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金融服务能力建设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

通过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工作,可以夯实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

在金融多业态协同方面,意见要求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

同时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

这些措施将形成股债险协同、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乡村振兴的格局。

为确保政策落实,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的信贷资源投入。

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金融帮扶政策效果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成效,确保政策真正发挥作用。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国正在书写人类减贫史上的新篇章。

这份政策文件既是对"金融活水"润泽三农的顶层设计,更是对共同富裕道路的实践探索。

当普惠金融的阳光照进每一个乡村角落,不仅将筑牢防返贫的堤坝,更将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未来的乡村图景,必将是产业兴、农民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