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响水县市场监管局严打烟花爆竹市场违法行为,把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他们利用职能职责,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来强化安全监管,全力打造节日安全防线。这次,他们把13家店铺立案调查了,现在就把情况告诉大家: 1. 响水镇顾某卖了一批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鞭炮,被立案调查。 2. 响水县七套有一家叫某林的店,也卖了类似问题的烟花爆竹。 3. 响水县开发区那天有一家店,他们的产品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4. 响水县陈家港镇某海烟花爆竹店销售的烟花生产日期标注不符合标准,也被调查了。 5. 南河镇王某销售标识不符合标准的烟花,也被立案了。 6. 南河镇周某同样销售了不符合标准的烟花产品。 7. 南河镇赵某也销售了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 8. 南河镇张某和吴某都因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而被调查。 9. 响水县大有镇某祥烟花爆竹店卖了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 10. 响水县运河镇某莹烟花爆竹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产品。 11. 响水县黄海农场某英烟花爆竹店也卖了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 12. 响水县张集某英烟花爆竹店卖了没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 响水县市场监管局会继续强化烟花爆竹市场质量监管力度,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他们还会加大宣传力度,让经营主体和消费者都知道要合规经营和自我保护。在选购和使用烟花爆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选购常识。国家对烟花爆竹实行许可证制度,应该去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并索要凭证;其次是选购信息齐全、无缺陷的产品。在使用时要注意不要在家中长时间储存、远离火种、儿童燃放时需要监护等注意事项;最后是“五个严禁”要求:严禁下店上宅、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店周边100米以内燃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