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司法行政和综合执法现代化六大工程 开启法治建设新篇章

1月31日召开的全省司法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会议传递出明确信号:浙江司法行政系统正以新的历史起点为基准,谋划新时代工作的新格局; 法治浙江建设已走过20年历程。这20年来,浙江在法治建设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独特优势。当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将以此为新起点,推进理念、体系、能力、手段的现代化建设,这既是对过往成就的继承,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新要求。 从现实需求看,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需要在法治建设上继续走在前列,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可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五五"时期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有力支撑。 过去一年,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在创新实践中成效明显。科技成果孵化培育法治服务保障机制的建立,为法治建设带来了科技动力;紧密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适应了对外开放新需求;企业精细画像精准监管的推进,说明了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涉企执法监管明白人"的培养,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安全闭环管理体系的构建,强化了风险防控能力;"一切工作到支部"建设的深化,夯实了基层基础;村社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服务的开展,保障了基层民主;长三角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同标互认"的实现,推进了区域一体化建设。这些创新成果的涌现,标志着浙江司法行政工作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经验,正在从"地标"上升为"省标"。 面向未来,浙江司法行政系统明确了新工作方向。将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即法治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工程、法治统筹效能提升工程、依法行政全域创优工程、村社民主法治建设登高工程、七项工作一体融通工程、党建队建业建三融工程。这"六大工程"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工作体系。同时,将持续深化"1789"工作体系建设成果的转化运用,不断提升法治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支撑水平,打造各上各领域法治化实践的典范。 这若干举措体现了浙江司法行政系统的战略眼光和实践自觉。通过理念、体系、能力、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可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可以形成更广泛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省法治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从"地标"到"省标"的升级之路,折射出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互动。浙江此番改革不仅关乎一域治理水平的提升,更包含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探路的历史使命。当制度创新与群众获得感真正同频共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命题将获得更生动的时代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