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事办好了,营商环境才能变好。我国已经连续两年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先是开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又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这些举措都是冲着长效治理去的。治理涉企乱象的成效已经冒了头,以前不少地方存在“四乱”的问题,干扰企业经营,现在这方面的问题正在慢慢减少。比如到2025年12月底,全国一共查纠了5.6万件相关问题案件,帮企业把损失给找回来了,总额高达289.3亿元。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减负和护航。 接下来的重心要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给了明确信号,要建立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也开始正式施行,这就给厘清权责边界、强化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以后光靠严厉削减问题存量还不够,得用全方面的制度遏制增量,还得靠新的研判预警来防范变量。行政执法部门得“刀刃向内”,公开透明地接受监督,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也得纳入备案审查。 执法理念也要跟着转,不能光管着管着就算了,得走下去、沉进去问问企业有啥难处。只有问清楚了需求,执法才能精准,既能帮企业找补漏子,又能保护他们的产权。这种互动不光能让监管更有针对性,还能破除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隐性壁垒。 这可是个系统工程,光靠一个部门不行。得跨部门跨区域地协同联动,把各个部门的劲儿拧成一股绳。更重要的是要把规范要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整个链条里去。只有这样制度才衔接得上,执法才会更规范,服务才更精准。 说到底就是依法该严的严、该宽的宽、罚得合适才好。咱们现在推的这套系统的办法和机制建设,就是要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环境在变优、法治有保障。让法治成为大家在中国大地上安心经营的“定心丸”,这也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让经济向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