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男子捡1255元压岁钱压岁钱红包丢车旁

正月返程的时候,高速服务区里发生了一桩怪事。洛阳有个男孩下车玩,顺手把攒了一年的1255元压岁钱红包丢在了车旁。没几分钟这红包就没了踪影,同行的聂女士赶紧调取行车记录仪看了个明白。这段10秒的视频把过程拍得清清楚楚:一个穿白衣服戴墨镜的男子先一脚踩上去,然后蹭了一下,最后弯腰把红包揣进了自己的兜里,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这视频一发出来,网上可就炸开了锅。有网友大骂这人是“顺手牵羊”,也有人觉得不过1000多块钱犯不着这么较真。聂女士记下了车牌是陕E开头的,立马报了警还给视频传到了网上。陕西渭南的警方很快就把车主锁定了——原来就是在服务区跑黑车的张某。 警察上门找他对质,张某倒是挺淡定:“你们说我捡了红包,证据呢?”哪怕画面里的人和他穿的外套一模一样、开的也是同一辆车,他还是摇头不认:“视频里的人不是我。”这时候保洁阿姨的一句话成了关键——她亲眼看见“那个戴墨镜的男子捡起了一个红包”。 民警把公共监控、行车记录仪还有目击者的证词全都给拼起来看,把这48秒的时间线给串完整了。可就是卡在了金额这一块:监控根本看不清里面装了多少钱。如果张某咬死说当时里面没装钱,警方只能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说法,捡到东西不交出去可是要被拘留5到10天的。要是他就是不还,警方也能依法处罚他;不过这笔1255元没达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至于他在服务区非法营运的事,交通部门还要另外处理。 事件闹大后网上的看法也很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觉得聂女士做对了,“孩子盼一年的钱凭什么白捡?曝光就是为了逼他还钱。”另一部分人却反对:“公共场所的东西谁捡到就是谁的!公开别人的肖像就是侵权。” 还有网友开玩笑说:“下次把红包放鞋里,看他还敢不敢踩。” 这里面也给咱们家长提了个醒:返程高峰停车休息的时候,贵重东西千万别离手;行车记录仪不光得看前面还要盯着后面和侧面;真要是丢了东西先去报警再发网上,得留好证据、保护隐私才能依法维权。 其实这笔1255元可能也就是大人吃顿饭的钱,但这却是孩子攒了一年的小金库。现在张某会不会退钱还不一定呢,“捡到东西先交公”的道理不能因为钱少就不讲了。高速上人来人往的地方希望下次红包装的不是钱,而是一份对规则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