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终审点名批评“电子狗”专利诉讼乱象,释放严惩恶意维权明确信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机器人产品的专利侵权案中,对原告企业的诉讼行为进行了罕见的直接批评,称其"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该判决不仅为被诉企业宇树科技彻底正名,更深刻揭示了当前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案件事实令人警醒。2025年6月25日,露某美公司受让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该公司经营范围仅涉及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产业毫无关联。仅仅五天后,该公司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的"Gox"机器狗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这种"拿到专利即诉讼"的操作模式,本身就暴露了不正当目的。 更为蹊跷的是索赔金额的反复变化。该公司最初索赔仅为500元,但同时要求以法院审计结果为准,并主张按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高达7000万元以上。待二审询问结束后,又将赔偿请求撤回至500元。这种反复无常的诉讼策略既规避了高额诉讼费用,又能通过虚高索赔对被告企业施加压力,堪称精心算计。 法院的判决表明了对事实的尊重和对法律的坚守。经过逐一分析,法院认定宇树科技的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中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关键技术特征。原告所称的"油漆变色""外衣更换"等特征,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存在本质区别,不能等同。这一认定从根本上否定了侵权指控的成立基础。 这类案件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市场主体将专利权视为"摇钱树"甚至"敲诈工具",专挑企业融资、上市等关键节点发起诉讼,试图通过诉讼威胁迫使企业妥协或赔偿。这种假专利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严重扭曲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损害了被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侵蚀着创新生态的健康发展。 专利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然而,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执行力度仍需加强。最高法此次直接批评,发出清晰的司法讯号:法庭不是赌场,诉讼更不是生意。任何试图将专利当作大棒随意挥舞、将法律程序视为博弈筹码的行径,终将受到司法的否定。 向恶意诉讼亮剑,需要制度层面的持续发力。首先要精准认定,细化恶意诉讼的判定标准,让"碰瓷者"无处遁形。其次要严惩重罚,大幅提高恶意诉讼的违法成本,让投机者付出远超其收益的代价。再次要示范引领,通过公开披露异常行为、发布指导性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压力。 最高法近年来多次发布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典型案例,表明司法机构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积极行动。随着对应的制度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恶意诉讼的生存空间将被深入压缩。

专利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平衡保护与创新。最高法此次旗帜鲜明的判决,不仅为遭受恶意诉讼的企业撑腰,更划清了正当维权与权利滥用的法律边界。当司法利剑斩断投机者的灰色利益链,创新者方能真正摆脱诉讼困扰,在公平的赛道上全力奔跑。这既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应有之义,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