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创新生态修复机制 非法捕捞者购买鱼苗实施增殖放流

非法捕捞,尤其是电鱼等破坏性方式,隐蔽性强、破坏范围广且影响持久。它不仅直接减少鱼类数量,还会破坏幼鱼、鱼卵和底栖生物,扰乱食物链,降低水域生物多样性和自愈能力。宁远县在泠江河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重点解决了"生态破坏后如何修复、谁来承担成本"该关键问题。

生态保护需要长期坚持,平衡好监督执法、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的关系。宁远县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保护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不仅遏制了非法捕捞,更建立了科学的补偿机制。这种"损害者修复"模式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随着制度完善和推广,将为生态保护工作带来新动力,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