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最低价”不等于“最终价”,搭售从“强制”转向“隐性” 在线购票已成为大众出行的常态,但围绕增值服务搭售的争议仍频繁出现。
记者梳理消费者反馈发现,一些平台在航班或车次价格列表中,将包含延误保障、意外险、退改补偿、接送机券等服务的“组合产品”以最低金额呈现,并排列在最显眼位置。
消费者在比价时容易将其理解为“最划算的基础票价”,进入结算页面后才发现附加服务被计入明细,且部分服务缺少清晰的取消入口或取消成本较高,最终实付金额反而高于未捆绑的“裸价”选项。
长春消费者唐女士近期在平台选购机票时就遇到类似情况:价格列表中,最低价选项与次低价仅相差十余元,她基于常识选择了更低的方案。
该选项信息栏虽标注“延误无忧+¥61/程”等字样,但她误以为服务已包含在展示价格内,或可在后续结算中取消。
待进入支付页面,明细显示“礼包”费用被计入,最终实付高于次低价方案。
她因此感到,“看似透明的提示”并未形成有效提醒,“最低价”反倒成了干扰判断的入口。
原因——平台经营与用户心理叠加,“提示有字”不等于“提示有效” 业内人士指出,增值服务本身并非不可提供,关键在于是否真实、充分、易懂地告知消费者,并尊重其自主选择。
一段时间以来,在法律法规与舆论监督之下,部分平台减少了“默认勾选”“无法取消”等明显强制做法,转而通过界面设计与排序规则实现“柔性引导”:把捆绑后的组合价做低,置于列表首位,并利用“比价”场景中用户快速决策的习惯,使消费者在时间压力与信息密度之下更易忽略费用结构差异。
同时,平台在商业模式上对增值服务存在一定依赖。
机票、火车票等基础产品利润空间有限,保险、保障、会员与券包等服务往往成为重要收益来源。
在竞争激烈、价格敏感度高的市场环境中,平台倾向于通过“低门槛展示+结算加购”的方式提升转化率。
若缺乏对“展示价—结算价”的统一口径、显著提示与默认规则约束,就容易形成“名义低价、实付更高”的体验落差。
影响——侵蚀消费信任,扰乱价格秩序,放大出行成本不确定性 从消费者角度看,这类“低价幻象”直接影响选择权和知情权。
用户以为自己选到更便宜的票价,却在支付前后发现总价上浮,决策成本随之增加。
对不熟悉规则、匆忙下单或未仔细核对明细的人群而言,更可能在不知情中承担额外费用,尤其在差旅、转机等紧急场景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更为突出。
从行业角度看,若平台普遍以捆绑套餐“压低首屏价格”,将使价格竞争从“透明比价”滑向“规则比拼”。
消费者难以在同一标准下比较不同平台的真实成本,市场价格信号被扭曲,长远看不利于形成以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核心的良性竞争。
更重要的是,当用户多次遭遇“看见的价格”和“支付的价格”不一致,平台信誉将被持续消耗,最终反噬行业整体形象。
对策——强化显著告知与默认规则约束,让“明码标价”落到结算前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搭售提出明确要求: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项目设为默认同意。
专家认为,当前一些“组合最低价”的做法虽未必构成典型强制搭售,但若提示不充分、排序与表达方式足以使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解,仍可能构成误导性展示,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为治理此类问题,受访人士提出多项建议:一是统一价格口径,平台应在列表页明确区分“基础票价”和“含增值服务总价”,并在“最低价”标识旁同步展示构成要素,避免将附加费用隐入小字提示。
二是优化取消机制,对可选增值服务应提供清晰、可见、成本一致的退出路径,不得以多层跳转、弱化按钮等方式增加取消难度。
三是强化结算前二次确认,在支付按钮附近以醒目方式列示增值项目与金额,确保消费者在关键节点完成明确选择。
四是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监管部门可围绕“标价与结算一致性”“默认规则合规性”“界面提示有效性”等制定更细化的操作指引,行业协会推动形成统一展示规范,减少“各家一套话术”的模糊空间。
前景——从“流量思维”转向“信任经营”,透明化将成为平台竞争力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与监管规则日益完善,在线旅游平台的竞争正在从单纯价格战转向综合体验与信任建设。
未来,围绕出行保障、退改服务、会员权益等增值产品仍有市场需求,但其发展应建立在清晰披露、真实自愿和可比可选的基础之上。
平台若能以更透明的价格呈现、更克制的默认规则、更可理解的服务说明赢得用户,将在长期竞争中形成稳固优势;反之,依赖“低价诱导”的短期策略,终将因信任透支而付出代价。
技术进步本应让消费更加便利透明,但部分平台却将其用作新的"套路"工具。
唯有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行业自律,才能让数字消费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真正实现技术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