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遗产案真叫人感慨,金钱和人心究竟谁更狠。湖南长沙的法庭上,主角是小丽和她的前公公郑某。小丽把郑某告了,因为郑某不让她儿子桐桐继承那笔60万赔偿金。她怀疑郑某在鉴定报告上动了手脚,要求复检。结果出来前,郑某倒是很爽快,说只要把桐桐交给自己养,他就认这个孙子。这时候第二次鉴定结果也出来了,显示桐桐和郑家没啥血缘关系。原来小丽在广州还有个前男友,孩子到底是谁的她心里也没底。 第一次鉴定结果出来时她就起疑了,但一想到那60万她舍不得放手。后来郑某表示不给抚养费时,她还是坚持要郑某抚养桐桐,非要闹到法庭去。若桐桐真的是郑菊青的孩子,法律规定祖父母是有义务养的。不过小丽根本没想过这一层面的问题。 事实证明最心虚的不是郑某而是小丽。如果不是为了那笔钱,她怎么会坚持把孩子交出去呢?小丽从头到尾只考虑钱的问题。母亲的责任本来就是照顾孩子嘛。如果不是因为那60万遗产纷争,她又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这次事件真的让人不得不深思啊。时间和金钱总能让人看到人心底最深处的东西呢。利益和金钱果然是检验人性的最直接工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