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配送事故赔偿41万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马某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于某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并服刑一年。于某的家属因此向马某及其所在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1万余元。 这个案子被列为众包网约配送员的劳务合同纠纷。马某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为他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25万元。有一天早上6点多,马某完成配送任务后前往换电站更换电池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被认定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因为这次事故被判入狱一年。 于某家属还以保险纠纷起诉了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保险限额赔偿25万元。保险公司以事故并非发生在配送途中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审理认为,骑手更换电池属于继续配送工作的需要,属于工作期间。因此,案涉事故应认定为发生在保单约定的往返途中。 东城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于某家属支付保险金25万元。这个判决已经生效。 编辑刘倩和校对李立军一起参与了这个新闻报道。记者张静姝和通讯员王欣欣也参与了此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