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把变现财产视为债权人拿到真金白银的最后一道关口。然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多种多样,包括厂房、设备、股权、车辆、艺术品等等,双方当事人常常对这些资产的价值产生争议。法官要是光凭眼睛看,既费时间又容易让人质疑,所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就成了最公正也最省时的选择。法律明确规定,评估这个程序只要碰到这几个条件就得走:涉及国有资产或公共利益,或者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有明确要求,或者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期限内没给结果,又或者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书面要求评估。一句话,只要“法律”或者“当事人”中有一个条件亮起红灯,评估通道就会马上开启。选评估机构时,法院先和双方协商,给出一个“评估机构名册”,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出三家并排序签字确认。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有一方缺席,法院就启用摇号系统随机选出三家候选机构及其顺序。委托工作先给到第一个选中的机构手里,后面的机构只做备用。要是第一个机构中途退出了,后面的候补机构马上就顶上补位。报告出来后,法院要先做一轮审查。要是发现财产基本信息写错了、评估范围多报或者漏报了、签章机构与摇号结果不一致、署名人员没有相应资格等问题,法官就会马上发“补正令”。收到报告后,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5天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主要集中在程序违法或者结果不准确这两个方面。法院3天内把异议转给评估机构,如果5天内没说明白或者说明又被质疑了,法院就会把案子转给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如果对评审结论还不服气的话,法院就不再受理了,评估结果也就成为最终定论了。把整个流程贴在执行局墙上以后,法官办案速度能快一倍,申请人拿到钱的时间也会缩短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