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5个人因为网络犯罪被判刑,最高的被判了7年。这个判决是在3月20日宣布的,总共判了7万元罚金。这个判决对受害者来说是个迟到的正义,也给了所有网民一个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在北京法院给这些犯罪分子判了刑,林某武、刘某彪还有其他3个人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入狱。他们利用境外软件和社工库盗取了大量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络公开曝光这些信息。只要你在游戏里抢了一个Buff或者得罪了圈内人,你就可能成为他们的目标。这些人的行为简直就是拿别人的隐私当商品来买卖,受害者的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以前这类案件因为取证难、定性模糊,往往只赔偿点钱就完事了。但这次北京法院的判决很坚决,主犯林某武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从犯王某康也被判了一年六个月。这次判决把罪名明确地定下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样一来以后谁再敢在群里发布别人的隐私信息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些“网络开盒”的人在暗网里倒卖个人信息,甚至把它当成炫耀的资本。受害者往往因为这些行为丢了工作、陷入抑郁甚至被迫改名换姓。这次判决虽然让很多人感到欣慰,但我们不能只靠警方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作为普通网民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不围观、不转发别人的隐私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快递单要撕碎,公共WiFi不乱连;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并保留截图。 互联网给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没有给我们伤害他人的特权。北京这一判判得好判得重!它用7年刑期告诉所有人:屏幕挡不住罪恶匿名不是护身符!对于那些还在倒卖数据和叫嚣“开盒”的人收手吧!下一个被送进监狱的可能就是你!网络空间需要法律的保护更需要每个人的良知!拒绝“网络开盒”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