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关于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的提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最近给网络视听司下了一个任务,要把儿童微短剧的创作规范一下,免得出现一些不健康的情况。现在网络上的儿童剧越来越多,像“萌娃”、“亲子”这些标签的短剧也挺受欢迎,这让内容丰富了不少。不过呢,这些短剧在快速发展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作品不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看到了这个问题,给行业发了个《关于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的提示》,提醒大家要小心行事。这个提示并不是要限制创作,而是给这个新兴产业定个规矩,防止它偏离方向。这个提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配合起来,填补了这块儿监管空白。 这个提示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个是成人化倾向,一个是工具化倾向。针对成人化倾向,《提示》要求创作者们得把故事植根于孩子们真实的生活里,尊重他们的成长规律。禁止为了追求戏剧效果,把孩子们塑造成腹黑、心机的形象。严禁让孩子们演霸道总裁或者校园霸凌这些完全成人化的剧情。 第二个是工具化倾向。《提示》强调要保护未成年演员的合法权益。邀请孩子参演的时候必须要得到监护人书面同意,还要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坚决反对为了赚钱和造星把孩子当作工具来使用。 另外,《提示》也强调要抵制娱乐化倾向。鼓励行业把创作聚焦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上,多做些贴近现实、寓教于乐的作品。管理部门会通过控制总量和提升质量来守住童心和童真底色。 这次发布的《提示》给行业发出了明确信号:虽然叫提示,但实际上是管理要求。它并不是限制创造力,而是为了让这些短剧健康成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也时刻紧绷着安全和导向这根弦。 儿童是国家未来民族希望,给他们提供什么样的精神食粮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社会风尚。这次管理要求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环节。希望各方以此为契机端正创作理念提升内容品质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作出更多真正滋养童心陪伴成长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优秀作品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