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广州富丽居小区业委会向业主们送上了一份"新年礼物"。
近30万元的公共收益分红按时发放,近500户业主每户获得600元的分配款。
这一举措再次印证了该小区在物业管理民主化、透明化方面的探索成果。
富丽居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于2019年8月。
在成立初期,业委会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
2020年,业委会通过艰难的法律维权程序,成功更换了原前期物业,并追回公共收益162827.36元。
这一胜利为后续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也让业主们看到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
从2021年开始,富丽居业委会开创性地建立了公共收益分红制度。
当年1月,业委会首次向每户业主发放100元分红,将"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这一原则从纸面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2022年1月,分红金额翻倍至每户200元。
到了2026年元旦,分红再次提升至每户600元,增幅明显。
这种逐年递增的分红方案,反映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不断优化和业委会工作效能的持续提升。
业委会主任周红希介绍,小区公共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地面停车位的收费和部分电梯广告收入。
为了确保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业委会在2025年7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共收益使用事项》,并进行了公示。
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现代小区治理中的民主决策原则,确保了每一笔公共资金的使用都得到业主的认可和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富丽居小区的成功经验并非孤例。
近期,广州多个小区都在推进公共收益的规范分配。
番禺区桥南街道的奥园养生广场业委会在元旦前后分红约100万元,采取抵扣管理费的方式进行分配。
该业委会虽然成立于2018年,但因受到多方阻挠,直到2024年8月才获得正式备案,其间经历了多次诉讼。
此外,黄埔区的越秀岭南雅筑、番禺区的庄士映蝶蓝湾二期、荔湾区的裕兴苑、天河区的骏景花园、海珠区的珠江帝景苑等小区,也相继开展了分红或将结余资金投入小区改造的举措。
这些案例的出现,反映出广州在推进小区民主自治、规范物业管理方面的积极进展。
业委会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其核心职能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通过建立透明的公共收益管理机制,业委会不仅能够有效监督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还能让业主真切感受到"自己的小区自己当家"的民主参与感。
从治理层面看,公共收益的规范分配涉及多个环节。
首先是收入的合法性认定,需要明确哪些收入属于公共收益范畴。
其次是支出的合理性审查,要确保公共资金用于小区的维护和改造。
最后是分配的民主性保障,必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来确定分配方案。
富丽居小区的做法在这三个环节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对于尚未领取分红的业主,富丽居业委会规定可在工作时间到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这一安排充分考虑了业主的实际情况,确保每一位业主都能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收益。
从维权抗争到共建共享,广州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的实践探索,不仅实现了业主财产权益的法治保障,更构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微观样本。
当每一笔停车费、广告费都化作业主手中的分红时,折射出的是产权意识觉醒与治理能力提升的双重进步。
这种"小分红"背后的"大治理"创新,或将为破解住宅小区管理难题提供普适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