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工伤鉴定完,病情还恶化了怎么办?还能重新算赔偿吗?

听说工伤鉴定完,病情还恶化了怎么办?还能重新算赔偿吗?当然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病情加重是因为工伤,满一年后,你就可以去申请重新鉴定,然后按照新的标准把缺的赔偿给补上。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是等级变高了,社保或者单位就得把差额给你补上。伤残津贴呢,1到4级按新的标准发,不够最低工资的工伤保险基金还会补。医疗费这些只要符合目录的,都可以报销。如果停工留薪期还需要继续治,最长还能给12个月。 办理流程主要是要及时申请复查鉴定。拿到结论满一年后,就得去找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得把病历、诊断报告、费用票据这些东西都收好,证明伤情加重跟工伤有关。 等到新等级出来后,你可以直接找单位和社保要钱按新标准补齐待遇。要是谈不拢,就通过劳动仲裁去维权。不过要注意时效问题,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别因为超期让自己没法再重新核定待遇了。总之工伤鉴定不是“一锤定音”的事儿,病情恶化了且满一年就可以去复查提高等级,把赔偿给重新算一下并补足。及时申请还有留好证据,就能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了。